因此象思维与理思维的分别不在于语言的形式,而在于思维主体所选择的内容
正因为天地之常,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耳闻目见等感性经验得到更多的知识,这就是心的征知功能,由此,可以以往知来、以今知古、以近知远,这已突破了纯粹的感性认识的界限。最后,稍微讲一讲荀子与他的两个学生的故事。
其实,这里有一个价值判断的标准问题,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止于至善,不过,《大学》强调的是善的理性化的一面。竹简诸篇很难讲作于一人一时,学者多以为属于子思学派的居多。就亲情的血缘纽带说,也是源于自然的。同时,又可以范围天地、曲成万物,是感而遂通的。随着社会的演进,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而西周末年的混乱局面也同时使人们对于宗教观念中的理想社会的价值系统产生了怀疑。
还有一个例子,即孟子因齐宣王不忍闻被杀之牛之哀鸣而指示其仁心,说的也是生命情感的问题。因此,当孔子在谈到夏商礼制之不可考究时,只是非常冷静地说文献不足。目能视,且能辨别颜色之美丑,于是人们也期望于美色。
这时的人是完全自由的,可以与天地同流,最终实现天人合一的境界。举一个例子,孔子的学生宰我就曾向孔子质问三年之丧的必要性,他是从社会的、功利的层面来怀疑此礼的必要性的。而孔子所开创的儒家则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对礼的价值基础进行重建。所谓静,就是切忌胡思乱想、天马行空,需要冷静、理智,如我们今日所言之专注。
如果说情生于性之性尚不具有宋明儒者所说的强烈的道德内涵,那么,道始于情这一命题无疑更能说明问题。做官,无疑是恢复先朝礼制的最直接的手段。
生活在群体社会中的个人,如果顺着其自然情感欲望发展,只能造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害,这必然引起相互间不可避免的争端,此群体组织就会面临解体,而礼乐制度正是对此一争端所作的调解,以实现大多数人的利益保障,最终保证此群体组织的完整。竹简中亦有与此相类的,如《性自命出》云:爱类七,唯性爱为近仁。比较有意思的是,中国的先贤圣哲们始终对人的像西方所强调的科学主义的认知能力持一悲观、怀疑的态度。东汉经学大师郑玄有类似说法,以儒出于诸侯保氏之官,保氏之官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2]。
当然,这不妨碍竹简论情有其独到之处。由爱类七、恶类三这些说法里,我们也可以窥见竹简所言情的内容丰富性。恢复社会秩序也表现了孔子所开创的儒家以天下为己任的高尚情怀。而荀子所说的情感,也并非如孔孟所说的内在于人的道德情感,而只是自然人性的直接表现,这一点,人与鸟兽等有血气之属无不同,对于死者所表现出来的悲哀,只是物伤其类。
旧时识字课本《三字经》中有这样一句话,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二士,这恐怕是对于孔子最简易直截的、同时比较符合事实的赞美了吧。不过,在当时,儒家还是百家中的一家,虽然孟子已经开始为维护这一新的传统而排斥异端。
其先后之舍(裘按:简文‘舍字似当读为‘叙,‘叙通‘序)则义道焉。他从社会分工方面出发,论证了这种等级秩序的合理性,社会分工不同、社会贡献不同,则其贵贱、贫富、轻重亦不同。
《语丛二》也有类似说法:情生于性,礼生于情。以诚为本体的天人系统下发生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我们接着看《中庸》的说法。这是以爱亲言仁,以尊贤言义。当然,这一点并非每个道德实践主体都能够完全自觉、自明的,故前代圣人所先知先觉的就成为宝贵的经验。[9] 孔子与《六经》,确实可见的资料,大概如此。在天人关系中,诚如人们所看到的,孟子强调天人合一。
……未有知其所由来也。由父子、兄弟之亲情,进一步推衍为君臣、夫妇、朋友的人伦关系,此时,人的社会意义彰显出来,道德之善也同时彰显出来,此为知人,也是明善。
如此说来,孔子之历史观起码是向前看的。想一想,这也是后来儒学成为中国哲学主流的一个重要原因吧,它总是与历史沿革中在人们的心理情感深处保留下来的东西最接近。
诸子百家从各自的思想立场上对社会、政治问题与人的终极关怀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另一方面,知性作为自然人性的内容,使人可能认识并遵从于外在的伦理制度,所以人性是可以化的。
这样一种冷静的理智主义的看法,正表明了荀子对于人的社会性的强调,礼正是出于伪、出于人为,是人的社会性的最集中表现。这里,有一个原则,即忠恕。可以指摘他的过失却不能憎恶他的,是达于仁的人。故此,说《大学》是中庸模式的进一步发挥也不为过。
考古学家为我们提供的墓葬的年代可以作为竹简文本的写作下限——公元前4世纪末3世纪初,应早于《孟子》写作的年代。善虽为事实,但它作为普遍性原则在此并未得到保证。
于情生于性、情出于性这样的命题,情无疑更具有普遍性的意义。我们称荀子为儒学中独特的一支,就在于他对孔子所宣扬的礼乐重新作了解释。
竹简中亦有此命题,如《六德》篇云:仁,内也,义外也。当时已有政治一统的要求,正是响应这种要求,孟子与《中庸》《大学》的作者依据儒家哲学提出了帝王一统之术,即帝王本人的道德修养。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荀子的人性论思想。再如诚意,这是把至善之知贯穿于人的意志、意向活动中,使此善之自觉要达到恶恶臭、好好色般地真实无伪。[2]《周礼·地官·保氏》,孙诒让:《周礼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版。这与孟子以亲亲言仁、以敬长言义的差别,意义相近。
孔子有一个学生樊迟曾向孔子请教稼、圃之事,孔子非常生气,冷淡地告诉他,吾不如老农、不如老圃。孔子的学生子贡曾这样谈论他的老师,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20]。
可以为尧禹,可以为桀跖,可以为工匠,可以为农贾,在势注错(即措)习俗之所积耳,是又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孔子则以其担荷人文精神的使命感,提出了对于传统的继承与整理的问题,这就形成了包括后来的整个儒学的根本任务,孟子、荀子把这一使命继续下去。
那么,义呢?或许《语丛一》之仁生于人,义生于道、《成之闻之》之天降大常,以理人伦。如我们上面所说的,荀子强调人的群体组织,这种群体组织存在得以维系的前提就是要有分,有贵贱等级之别,这种差别最终决定于义,即荀子所强调的一整套的礼乐制度,它是人伦、社会关系的规定者。